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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蔡政佑誤抓婚外情偷拍同事電腦畫面 刑事判刑確定、職務恐不保

2025-10-28

引用來源網址:https://video.udn.com/news/1218864

法官蔡政佑誤抓婚外情偷拍同事電腦畫面 刑事判刑確定、職務恐不保

2020 年5 月25日這天,桃園地方法院裡,法官蔡政佑看到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電腦螢幕跳出一段 LINE 訊息,對方男友傳訊裡稱她是「老婆」,還附上裸胸、雙方臉貼臉、下體赤裸的照片。蔡政佑一時判定「婚外情」,拿起手機先拍下電腦畫面,再把照片交給院長檢舉。

院長調查後發現,曾女與那位男士其實各自單身,並沒有婚外情的關係,只是曾姓女法官家人因醫療需求,男士推薦一位巫姓法務協助。蔡政佑的檢舉因此成了烏龍。

但事情還沒結束。曾姓女法官察覺有人在她座位後方裝了微型攝影機,發現蔡政佑又在 6 月17 日無人時進入她辦公電腦,再次翻拍 約 20 張以上的畫面。於是提告蔡政佑「妨害秘密」。

一審法院認為:即使蔡政佑懷疑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,但她使用的電腦及通訊談話屬於有合理的隱私期待,蔡政佑缺乏尊重隱私的觀念,且「一拍再拍」,構成妨害秘密罪。於是判處蔡政佑有期徒刑 5 月,可易科罰金。

上訴至高等法院,法院指出:蔡政佑身為法官,理應深知隱私權是憲法保障的重要法益,卻無故檢視同僚的公務電腦、用手機竊錄非公開對話、畫面,是知法犯法且損及司法信譽。蔡政佑雖然表面認罪,但並非全盤交代經過,難認為悔悟深刻。更何況女法官在事件後因焦慮失眠,引發身心傷害。高院駁回上訴,刑判確定。

此外,檢察官主張蔡政佑可能還觸犯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,但高院認為蔡政佑攝錄的是已結束的 LINE 對話,不涉及監察法所保障的秘密通訊保障範圍,該部分亦被駁回。

在懲戒程序上, 法官評鑑委員會 已建議由 司法院 將蔡政佑送至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。司法院於今年五月發出停職令。依據 法官法 第 42 條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,有損法官尊嚴者」可免職。法界普遍認為,蔡政佑已刑訴確定,法官職位應不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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