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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文燦貪污案再開庭!監聽是否合法成攻防重點 法官要檢方兩週內交報告

2025-12-10

引用來源網址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1209/3080830.htm

鄭文燦貪污案再開庭!監聽是否合法成攻防重點 法官要檢方兩週內交報告
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案,出庭前不發一語步入法院。(資料照/記者沈繼昌攝)

鄭文燦的貪污案又開庭了,而這次最受關注的,就是檢辯雙方對「監聽是否合法」的激烈攻防。這個爭議在 10 月 7 日召開的第九次程序庭時就已經炒得很熱,新任審判長潘政鴻最後甚至以一句「我說了算」強勢打斷雙方,要求檢方必須在兩週內提交完整監聽偵查報告,讓法院來判斷證據能力是否成立。

昨天(9日)是本案第十次程序庭,法院預計勘驗廖俊松父子偵訊光碟與相關筆錄,而由於案件受到高度關注,院方也不排除商借國民法庭法庭空間,以容納預期較多的出庭旁聽者。

回到上次庭審,當時由潘政宏審判長、田時雨受命法官與陪席法官蔡旻穎組成新的合議庭。原本法院準備要針對桃園市府 2018 年 3 月 16 日召開的「林口工五工業區擴大變更都市計畫辦理進度」市長專案會議音檔進行勘驗,但因為逐字稿多達 50 多頁,審判長要求檢辯先花半小時閱讀,若有疑義再討論。這麼做也成功避免冗長程序,讓雙方火藥味減少不少。

不過真正的攻防從「休息後重新開庭」開始。辯方律師施宣旭、錢建榮、鍾維翰接連主張,檢方的監聽根本不合法。他們指出,檢方原本是在監聽廖姓父子是否行賄市府某公務員,卻意外聽到與鄭文燦相關內容。辯方強調,依照「一人一案一票」原則,檢方應再向法院申請新的監聽票,不然監聽內容不能用作對鄭文燦不利的證據。他們還援引最高法院判例支持這個說法,質疑檢方所有監聽內容都沒有證據能力。

面對這些質疑,主任檢察官呂象吾與公訴檢察官邱健盛反擊,強調監聽廖俊松父子是因為懷疑他們行賄,但當時不知道受賄者是誰,監聽後才發現牽涉鄭文燦。他們表示這種情況就像偵辦詐騙案,監聽後發現有多名被害人,不可能逐一另外簽分;因此監聽範圍與後續偵查都是合法的。

眼看雙方越吵越激烈,審判長潘政宏介入,以「我說了算」結束辯論,要求檢方兩週內提供所有監聽申請與偵查報告,供法官進一步審查,以決定這些錄音能否作為本案證據。

法院隨後裁定今日上午 10 點召開第十次程序庭,將勘驗廖俊松父子等重要證人的偵訊光碟內容,外界也關注是否會藉此發現更多新資訊或突破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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