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圖/士林地院官網)
民眾黨代理副秘書長兼民調中心主任謝泊泓,遭妻子指控與一名王姓學妹發展婚外情,怒告求償50萬元。不過法院認為雙方並沒有超出一般男女交往的分際,最終判謝泊泓與學妹免賠,全案定讞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謝泊泓的妻子指控,自2022年(民國111年)起,謝泊泓為了幫忙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助選,常常整夜不回家。當時外界也曾傳出謝泊泓與一名黨工在新竹市政府官舍幽會的緋聞。謝泊泓妻子為了查證,便查看家中公用電腦紀錄,沒想到發現更多「驚人對話」。
她發現謝泊泓與高中社團王姓學妹在2022年4月至11月之間多次傳曖昧訊息,內容包括:「看情況決定會不會被告」、「我沒有危,你比較危」、「差點被妳帶回家喔」,甚至還有一則訊息寫著:「我今天訂個飯店好了,不然宿舍會不會被妳翻掉。」
謝泊泓妻子認為,這些話語明顯超出普通朋友的範圍,加上兩人被懷疑曾一起進入汽車旅館休息、過夜,已侵害她的配偶權,因此提告要求兩人連帶賠償50萬元。
對此,謝泊泓堅決否認。他表示,自己與王姓學妹只是朋友,沒有任何婚外情行為。那天確實與朋友飲酒,但結束後就各自回家。至於9月6日那天,謝泊泓承認有入住汽車旅館,但強調是自己一人住,並沒有學妹同行。
士林簡易庭一審判決謝泊泓妻子敗訴,她不服上訴。案件進入士林地方法院後,法官仔細檢視雙方對話紀錄,認為雖然訊息內容「略帶輕浮與挑逗」,但整體看來只是朋友之間的打趣言語,還在社會可接受範圍內;再加上沒有確切證據顯示兩人曾同房過夜,因此駁回上訴,維持免賠判決。
換句話說,法院最終認定謝泊泓與王姓學妹並未「逾越分際」,謝泊泓妻子敗訴確定,不得再上訴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