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黃怡文(右),嘉義縣警局長廖宗山(左)
前嘉義縣朴子派出所長 黃怡文 被爆「偷吃好友的老婆」,消息一出震撼警界。黃怡文雖然在法院矢口否認,但最後還是被判定「確實有一腿」,不但要賠20萬元,還被外界痛批嚴重失格。
事情要追溯到2019年,本刊揭露黃怡文和警友站顧問小果(化名)的妻子紀女搞婚外情。小果發現兩人用過的保險套、曖昧簡訊後,氣得提告。雖然黃一開始死不承認,警局內部也偏向「認定無事」,但最後法院直接認證黃與紀女確實發生關係。
判決書指出,黃怡文和小果是國中好友,卻利用信任關係偷吃朋友老婆,兩人甚至多次在車內發生性行為,簡訊裡更寫下「愛妳」、「出來陪我」等字句。紀女最後也承認和黃有婚外情,小果因此選擇離婚。
證據方面,小果曾在餐敘時聽到黃道歉:「欠你多少我就還你多少。」加上黃醉酒時把手機交給小果,小果翻拍簡訊,證實手機屬於黃怡文,法官因此認定雙方確有外遇。黃最後也沒上訴,接受一審判決。
嘉義地院強調,黃怡文身為警職,卻違背職責與已婚女子發生不正當關係,還毀掉朋友婚姻,嚴重侵害配偶權,判決須賠20萬元。小果無奈表示:「這是一場遲來的正義,原來人性這麼卑劣,我從此不會再相信警察。」
前警大教授高哲翰也重話批評:「朋友妻不可戲!黃怡文嚴重不適任,未來不該再當主管,嚴重傷害警界形象。」